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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体检代检提醒:关于「手术同意书」你一定要知道的3件事

2015-3-29 11:18:22点击:


杭州代体检获悉:【病后信息法规变动频繁,本文内容可能因修法致内容过时,若欲对照最新之规定,请至《病后人生│一站式服务网》观看。】
 
『郭老先生今天下午三点十五分因呼吸衰竭被送到荣总急诊室,预计明天早上十点进行插管手术,这是手术同意书麻烦您签名。』
 
「等一下......我三十分钟前才得知我最亲的爸爸病危......
 你现在就要我面对着这张密密麻麻像天书一样的纸,做出可能决定他后半辈子命运的决定?」
 
然后,我妈就崩溃大哭了;站在旁边的我,除了搂着我妈的肩,什么,也不能做。
 
我一直都觉得,「收到手术同意书」是真正生病后的第一个关卡,签下自己的名字,表示要开始帮生病的家人做一些决定、承担医疗的风险,正式面对「生病」这件事;也因此我们第一次接触到同意书时,都会有莫名的恐慌,不知道「签下去」会有什么后果。
 
为了克服对「手术同意书」的未知与恐惧,写下这篇介绍文,希望大家都能顺利跨过这病后的第一道关卡。
 
【1.What - 什么是手术同意书】  (法源)
 
▼直接来看手术同意书长成什么样:(医生给我签的跟这份长的不一样?)
 
  
 在你要被动手术、做侵入性检查或治疗前,医生会跟你讲解这次手术/检查/治疗的相关信息,(紧急情况可例外)解释完、你问完问题后,医生就会拿出这张纸让你签,签完一联放病历一联你拿走。里头最重要的几句话是:
 
   ”病人之声明:医师已向我解释,并且我已经了解施行这个手术的必要性、步骤、风险、成功率之相关信息、其他治疗方式之风险...不进行手术的风险...我能够向医师提出问题和疑虑,并已获得说明...我了解这个手术可能是目前最适当的选择,但是这个手术无法保证一定能改善病情。基于上述声明,我同意进行此手术。”   
 
白话版是「医生告诉我为什么要开刀→我了解了→所以我签名」同意医生在我身上动刀-这就是传说中的「知情同意」。至于,很多人关心是不是签下去手术失败医生就不用负责了?......错!请睁大眼仔细看,同意书只有说手术本来就有风险可能会怎样怎样,但没有写「如果因为医生的过失」手术失败他可以免责。
 
(就像基金广告都会在1.5秒内念完"投资一定有风险基金投资有赚有赔申购前应详阅公开说明书",但这不代表,如果理专不小心手滑把你停扣台湾50key成买进台湾50,他不用负责啊!)
 
注:手术同意书通常都会搭配「麻醉同意书」一起服用。
 
【2.How - 我要怎么签手术同意书?要注意什么?】
 
最重要的,就是确定上面「告知→了解→签名」这个过程真的有发生,很常听到 医生就只给我同意书然后说不签就不开啊、医生就说讲了我也不懂啊 这种情形,最后手术失败后,病人才知道:当初不一定要开刀其实还有其他治疗方法,于是一状告上法院。
 
请记得:(法源)
     ● 病人:不是只能被押着签名,是有问的权利的。
     ● 医生:不是拿到同意书就万事ok,是有解释手术信息、回答病人问题的义务的。
 
如果医生没有做到「解释手术」(ex.没有告知除了动手术还有其他选择),手术失败走上法庭后,就算病人当初有在同意书上签名、就算医生手术过程中没有过失,最后判决还是会认定医生有瑕疵。(这是有最高法院判决的)
 
     1.那,如果我的医生就是不跟我解释,也不让我问问题,怎么办?
 
        首先,可委婉给他看法源《施行手术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导原则》跟《最高法院判决-94年台上第2676号》;如果他还是不理你,但为了活命,你还是得决定要不要开刀,这时可以自立自强搜集将要动的这个刀的信息,如带着手术同意书跟病历去征询第二意见;或google写的比较仔细的医院手术同意书。(ex.荣总、台大的同意书并发症跟风险都比卫生署模板细)
 
     2.我的医生人很nice,很有耐心的让我问问题,但我不知道该问什么啊...?
 
        问的目的是「让你有足够信息,决定是否同意手术」,所以该问是「你觉得会影响你作决定」的事;有没有不开刀的替代方案、手术风险、可能并发症、手术是否自费,这些都是基本题,另外,医改会的《手术前的三思八问》可当问题模板,Dr.厚生的影片也可以参考。
 
     3.我根本没时间问问题啊!医生要我现在签手术同意书等下马上就要进刀房了......
 
        嗯,这种情况的确存在,医改会的三思八问也写了:「急诊手术、外伤手术、癌症手术者,手术时程可能具有急迫性,不适用本手册建议,需酌情参考。」
 
        其实,根据《医疗法 §63.64》,情况紧急时医生甚至是可以不用请病人签手术同意书,直接动刀的,当医生说情况很紧急,但还是要你签同意书时,先确认医生的「紧急」是多久内要开刀,5min还是5hr?若是前者就把命交给天吧,若是后者,你还是可以合理的要求医生给你一点时间审阅同意书来决定的。
 
【3.Who - 谁来签手术同意书】  (法源:第三点)
 
原则上当然是病人本人签,但未满20岁的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签,另外,病人因故无法为同意之表示时,可由配偶、亲属、关系人代签。(什么是关系人?请看Q5)
 
「因故无法为同意之表示」通常是指已昏迷、受监护或辅助宣告(禁治产)的情况,至于代签顺序,有些医院(ex.和信)会依配偶→直系血亲→旁系血亲→姻亲→关系人,但其实法规没有订;模糊地带就常有问题啦,我家就是阿姨们意见不同,或台中荣总这篇是父母与阿姨对小孩手术可能没共识。
 
或许法律是订给 家和万事兴 的家庭用的,像我们这种家庭不睦的只好自己去打架解决了(烟)
 
注:得有见证人一起签同意书,但非必要。(证明病人自己签的,不是被医生或阿猫阿狗偷签)
 
 虽然说签了手术同意书不代表医生不会被告,但是没签铁定被告,所以除非是 不马上开就会死人+真的找不到家属 ,医生是一定会等到手术同意书才动刀的,但也因此造成这种新闻悲剧:男车祸送医急手术 等无家属签字,警轰太冷血/无家属同意书台中荣总不开;我想这不是单纯医生人好不好、冷不冷血的问题,真的杀人犯应该是制度加医病长期的不信任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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